声明人:康桂兰
我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我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8/10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