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槿
我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及文字全部声明作废。放下根本的执著,踏踏实实的修炼,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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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8/10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