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任丽清
由于学法不深,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写过“保证”,现声明作废。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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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8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8/10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