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冰
派出所的恶警找我妈妈问话,做了一些笔录,逼妈妈签字,妈妈没签,他们就让我代签。现在认识到签字是不对的。我郑重声明: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弥补过失,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世人大法好,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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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8/107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