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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闫玉虹 99年7.20后,乡派出所来人,让写“保证书”,我说“我不写,不会写。”他们说“人人都得写,走走形式嘛,不写不行。”当时我想反正走形式,即使写了我以后该炼还炼。当时也没意识到这是多么严重的错误的想法。还有至今令我痛心的是,他们又挨家收大法书,我一时糊涂交了几本。郑重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做到精進实修,坚修大法紧随师,抹去不光彩的污点,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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