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淑珍 我于94年得法,得法后我的身体有了很大变化,我从内心感谢师父,感谢大法。可是由于我对法理解不深,只是从感性上认识法,99年7.20邪恶非法镇压后,我被迫在别人写完的纸上签了字,还交了一本《转法轮》。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精進真修,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9日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