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段伦淮
自7.20以来,凡是在派出所、在本单位,在洗脑班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和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书面东西全部立即作废。洗刷污点,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9/108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