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秀英
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武装部在7月16号和7月18号,凡是找我家人担的保和代写的什么“保证”一律作废。我一律不承认。做一个坚修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9/108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