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芬
我是1997年得法的,在邪恶的环境下,我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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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7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9/108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