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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吉梅 我在2005年7月4日发“九评”真象材料时被人举报,由当地公安局来5名警察长时间围攻、恫吓,逼我孙子写“保证书”,然后恶警强行拽我手指按手印,这一切完全是强迫我做的,逼我做的,我坚决不承认,特此声明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2/1082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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