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驰、文凤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2/108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