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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高阳

    我是1997年得法的,那时我6岁。自1999年江氏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当时我有些害怕了。在上小学时,因不清楚是针对大法的活动,在学校举办的写有“反对×教”的条幅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六年级时,学校老师让学生写诬蔑大法的作文,以为把李老师的名字改成同音的别的字就可以了,配合了邪恶,写了不好的文章。现在想来真是太对不起师父了。有时我在和同学开玩笑时说某位同学赶快去自焚。拿诬蔑大法的伪案开玩笑。真是愧对宇宙大法,愧对伟大的师尊。我严正声明一切所说、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全部作废。在大法的光辉道路上紧随师父,做好三件事,走好正法最正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3/108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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