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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付艳华 我是1998年7月份喜得大法的,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2002年11月,因证实大法好,在讲真象中被抓捕拘留,后被送劳教所非法劳教3年。因平时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理解有限,被迫害中违心的写了“不修了”的“三书”,非常后悔。现严正声明被迫害中所写的“三书”和平时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书面材料全部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迫害,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3/108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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