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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尧静 2000年11月我去北京上访,被带回当地派出所。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派出所叫我儿子交了3000元钱保证金,还签了“保证书”,我本人也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现特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儿子、儿媳签的字全部作废。今后要严格按照大法去对照自己的言行,多学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不再被邪恶钻空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4/108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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