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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维娟 1999年11月我因学法不深,对法认识不足,写下了“保证书”。在此我郑重声明:以前我对大法所想、所说、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事情全部作废。请师父原谅我,以后我要加紧弥补,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2/178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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