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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贞 在我没在家时,村领导叫我丈夫替我写的“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还有一次,公安局到我家不让我学法轮功,把不知道写什么东西的一张纸叫我签名,我也没看,就糊涂的签了名。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的不好,过后很后悔。现在严正声明这一切全部作废。以后更好的做“三件事”,弥补自己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4/1083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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