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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高景珍 我是1998年10月得法,99年7.20时大法被迫害,由于学法不深,邪恶强迫我照相时配合了邪恶。现在声明只要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回到师父的安排中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5/1084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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