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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梅万荣 我于一九九六年得法,因为个人学法不深,悟性很差,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我和十几位同修被当地派出所叫去,要我们每人写一份“认识”,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没有坚信师父、大法,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师父!今天我郑重声明:在高压下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决心坚信、坚定大法,做好三件事,加大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挽回我的过错,跟师父一起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7/1086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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