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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康 我是一名学生,我认为法轮大法是正法。学校在一次邪恶的签字仪式上,让学生在布上签自己的名字,在学校的逼迫下,我被逼无奈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签字的后果。我郑重声明签字无效,我相信神佛的存在,因为我的天目看到了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3/179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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