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徐双凤 我九八年得法。今年四月份公安将我从家中非法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28天。在五月十五日放我回家时,邪恶拿出所谓的“三书”强行让我签名、按手印。现严正声明:在看守所所有的签名、按手印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走好走正证实法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18/10862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