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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史长虹

    2001年7月2日单位领导们把我从单位骗到劳教所进行15天的强迫洗脑,在那里不准许我与外界联系,24小时有人监管,让被关押在劳教所里的叛徒对我进行每天十多个小时的疲劳战,轮番地把他们在那里的邪悟往我脑中灌,前八天我坚定地用正念排斥它,但后来由于我带着一些没有修去的观念,没有在法上认识法,使我正法的正念不由得慢慢消失,接受了他们的邪悟,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也绝对不能做的事,侮辱了大法,对不起慈悲苦度的师父,给自己修炼所证悟到的抹了黑,没有走好这一步,这是我的耻辱。现在我严正声明,我在2001年7月在劳教所“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

    李洪志师父是慈悲伟大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宇宙大法、高德大法,我坚信“真、善、忍”宇宙根本特性,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3/17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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