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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艳萍 我是96年得法的,由于对大法的认识不足,在江氏集团的高压迫害下,于99年7月26日,交出了很多大法的书籍,现在我认识到这是一种严重违背大法标准的行为。特此声明:在当时说过和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紧学法,讲真象,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弥补我的所有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1/1088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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