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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艳华 我在99年7月22日,被恶警非法抓進了派出所,由于学法不深,正念不足,违心的写了“不学法轮大法”的保证书。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一切作废。紧跟师父学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一修到底,永不变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1/1088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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