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春兰
在拘留所非法关押6个月,儿子做“担保”,特此声明“担保”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3/17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