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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塔城市8名大法弟子将书面声明递交给当地公安局

    声明人:恶人名单塔城市公安局局长田某某 电话、0901、-、6223664

    新疆塔城市8名大法弟子9月下旬为证实大法,将坚修大法心不动的决心写成书面声明,递交给当地公安局(过去,曾写过所谓的“保证书”)。塔城市公安局强行把他们从家中带走,办洗脑班。8名弟子坚修大法心不动决心不变,在班上,坚持学法,炼功,不配合邪恶,要求立即释放。

    大法弟子姓名:叶国慧,杜爱平,高英兰,李秀英,贾秀丽,府敏,刘桂芝,邵云芳。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3/17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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