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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华 我于1998年6月修炼法轮功,亲身体会到法轮大法对身心的巨大好处。99年7.20以后,我多次被逼迫写了“保证书”。2000年9月,当地派出所说让我去核实什么事,把我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我和家人还被迫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在邪党政府高压迫害下,违心所写的“保证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用心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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