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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谭菊英 我于2000年9月28日被非法劫持到派出所强迫签名。当天,我又被送到公安局拘留所。第二天,邪恶要我必须签名才放我,我就再次签了名。当年12月份,功友们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后,我被列入黑名单,被强迫照了相、签了字。尔后,邪恶三番五次来我家监视、搜查,并恐吓家人。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和被迫签的字一律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4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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