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兆华 99年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我因坚修大法曾被绑架到派出所、邪恶610、公安局、劳教所、洗脑班等,遭受邪恶的残酷迫害。在此期间,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我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