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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余秋玉 我今年60岁,于97年得法。99年7.20大法遭到邪恶的迫害与非法镇压。五年多来,我学法不深,做出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配合了邪恶。在此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签字、按的手印及家人签的字和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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