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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九珍 1999年月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以后,邪恶强迫我在“不炼法轮功”上签字和按手印。当时由于我学法不精進,在邪恶的强迫下,我违心的签了字并按了手印。现在我声明:所签的字、按的手印作废。我一定坚修法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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