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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洪成 我从99年至2005年被8次拘留、3次教养。在被非法迫害中,我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诽谤了大法和师父,顺从邪恶,签过字,还写过“保证书”,按过手印。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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