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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毛兴珍 当年迫害法轮功时,邪恶之徒逼着我们签字、按手印,现在想起真是惭愧,我强力声明:以往的一切不正的言行一律作废。还有逼着我们到公社照相写保证这样的事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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