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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满华 9月20日,居委会主任让我写“保证书”,我说我不写,第二天办事处“610办公室”的马科长要抓我去“洗脑班”,委主任当时口头替我“保证”了,主任事后告诉我不要给她惹事。我说炼法轮大法的没有惹事的,是依法上访、是讲清真相,我也不能向你保证什么,我们修炼道路是师父安排的,现在我悟到我不能承认委主任替我写的“保证”,在此声明作废。我今后坚决修炼到底,直到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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