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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书珍 我在劳教所,所说、所写、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过去所写的“揭批材料、悔过书”一律作废;另外在“揭批材料”中口口声声指点李老师的名字,一律作废;在“揭批材料”中对大法诽谤言词一律作废。对大法、对师父的叛变,这都是我平时学法不深、对法认识不深,所以被他们那种邪悟所蒙骗。如今我已经重新清醒悟道,我痛悔不已,我要振作起来,加倍弥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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