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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超

    我由于受电视、广播宣传的影响,曾对大法有误解。我所在的学校大概在2002年左右,让学生看反对大法的电影,然后每个学生必须写诬陷大法的小报。我由于怕心,怕不写会挨老师批评,在无奈的情况下,我也写了。当时只是应付心理,但现在心里一直都觉得愧疚。因为现在我知道真象了,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不说谎,不做坏事。如果有很多人都炼法轮功,那么我们的国家和社会不就变好了吗?在此声明:自己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我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我相信法轮大法好,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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