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奇华
我在小学校的签字全部作废。特此声明。弥补过失,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3/108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