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芹 2004年2月,我被邪恶绑架,市局、厂公安处非法来抄家,并将我非法关進拘留所半个月。回厂后,公安处逼我写“三书”,否则长期停发工资。在邪恶的逼迫和家人的压力下我写了“三书”。由于怕心,我让爱人去写“担保书”。2005年3月厂公安处和厂党委书记又找我表态“不炼功”,由于怕心重,悟性太差,正念不强,用常人心搪塞,有很多言行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要求。现在回想起来,觉得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我现严正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加强学法,去掉各种执著心,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师父的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5/109092.html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