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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凤玲

    2001年在公安、街道委员会和工作单位的逼迫下,我写了“不出去炼功、不出去宣传、不進京”的保证书。我对不起师父,现在我后悔莫及。为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5/109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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