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荆梅、姚莲
以前所写的不符合法轮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6/109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