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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龚文友 我于1999年7月下旬在县公安局所写的违背修炼原则的所谓“保证”作废。在正法修炼道路上,我将勇猛精进、加倍弥补,用实际行动洗刷自己修炼路上的污点,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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