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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艳领 派出所恶警私自進家时发现并拿走了一张师父的照片,我也因此被单位非法抓去,被非法关押半天并罚款。他们让我写“再不修炼”的保证书才放人。由于当时有怕心,有执著,想回家,就写了“保证”。我知道大法好还是配合了邪恶,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我现在声明从前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标准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做师父合格的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8/10929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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