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方旭
由于以前学法不精进,对大法认识不深,写了保证书与签字。现在感到后悔,违背了宇宙大法,愧对师父。在以后正法进程中,加倍弥补,坚定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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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3/8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