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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军玲 由于学法不精進,有许多的执著放不下,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被邪恶钻了空子,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里写了一些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写了“悔过书”、“保证书”、“揭批书”。所以我声明: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期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材料全部作废。洗刷自己的污点,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29/1093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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