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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翠芹

    99年7.20,江××下令非法镇压法轮功,曾在家人胁迫下交给派出所一本《转法轮》、一套大连讲法录像和部份师父经文;2000年初因日内瓦人权会签名,曾在派出所写了“不修炼”的保证书,并交200元保证金;在2000年底和2001年5月,两次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并接受洗脑,都是亲人代自己写了“保证书”才被放回家,回家后深感愧疚。我悟出自己应该把个人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在明慧网曝光,并声明作废,今后堂堂正正修炼,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0/109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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