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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梦玲 我是98年9月得法的,在没得法之前一身疾病,自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很快就得到了康复。但99年7.20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居委会和派出所天天上门逼迫写“保证”,由于没有学好法,就以常人的想法做了不该做的事,写了“保证”并签了名。现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保证”和签名全部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做一个真修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0/109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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