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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邓彩娟 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坚信真善忍,在2001年被非法送到劳教所,至2003年。2年零8个月的时间在劳教所里受尽身体与精神的摧残,被所里的恶警采用各种下流残酷的非人道的手段迫害,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欺骗写了所谓的“三书”,在高压迫害下,被逼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作废。坚定修炼,做好三件事,紧随师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0/109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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