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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谷志刚 在2000年春节刚过,我就去了北京天安门证实法。回来在拘留所被非法关了半个月。出来时虽然自己没有写什么“保证”,但单位代我写了“保证”。在以后的几年中自己修的不够精進,做的也不是太好,后来家人代我写了“保证”,现在我明白了这些都是自己的污点,特此发表声明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0/109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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