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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慕恩 7.20邪恶迫害开始后,我单位在邪恶的压力下代我写了“不炼功”的保证。我当时虽不知道,但单位后来打电话通知我时,我却没有提出否认,等于认可了单位的所为。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单位代我所写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不负师父的慈悲救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0/1094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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