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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淑贤 我现年52岁。因我1998年修炼法轮功,在1999年7月20日后,由于江氏610邪恶集团的强化迫害下,罚款350元,并办强行洗脑班洗脑,我严正声明:洗脑班所写“保证书”作废。加倍补偿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志不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cc/mh/articles/2005/8/31/1094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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