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国莲
我本人过去所写的“保证书”是违心的,我现在在此严正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14/17972.html